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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建基本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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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6个大的方面:办学指导思想;师资队伍建设;教学条件与利用;教学建设与改革;教学管理;教学效果;特色或创新项目。
7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指标体系是怎样构成的?
教育部制定的《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评估方案(试行)》,其指标体系有6项一级指标,15个二级指标(包含8个重要指标),36个主要观测点,另外还有一个特色项目。
(1)一级指标及特色项目。一级指标有:办学指导思想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条件与利用、教学建设与改革、教学管理、教学效果;特色项目。
(2)二级指标及重要指标。二级指标为: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、产学研结合;师资队伍结构、师资队伍质量与建设;教学基础设施、实践教学条件、教学经费;专业、课程、职业能力训练、素质教育;管理队伍、质量控制;知识能力素质、就业与社会声誉。其中的重要指标为:产学研结合、师资队伍结构、实践教学条件、专业、课程、职业能力训练、质量控制、就业与社会声誉。
8、怎样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?
按照教育部的规定,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每5年进行一次,每次包括学校内部自评和外部专家评估等环节。
(1)学校内部自评
学校自评是学校在组织干部、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,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发展的成果、经验和特色,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,研究制定整改的对策与措施,然后按照评估指标、观测点的等级标准和特色创新项目的要求,系统地搜集、整理、提供主要信息;再组织校内专家和干部、教师,按评估指标和观测点的权重系数进行分项自评赋分,并提出各二级指标的自评等级建议;最后经民主讨论和学校党政领导审定,形成学校的《自评报告》并上报省教育厅申请外部专家评估。
(2)外部专家评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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